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本刊编委  姚霖

  基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资源资产核算是在资源资产法人所有权、稀缺性和重要性等经济属性基础上,用价值量反映资源资产在市场化配置中的保值与增值信息,并用以衡量资源资产的所有者权益在经济尺度上实现程度的决策信息工具。

  资源资产核算不是“数量与价格”的简单相乘,其体系框架搭建背后有着深刻的制度背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颁发了《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提出了新时代“明产权、优配置、确收益、落责任、强监督”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要求,并有针对性地对贯穿于资源资产价值管理始终的资源资产核算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资源资产核算并非无根之木,不同历史时期及其差异化资源资产管理需求生成了多元性格的核算体系。从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的“日计月会、借贷平衡”到反映国家经济收支与资源环境代价的“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绿色GDP”,再到呈现区域资源综合价值损益的“生态系统服务与生物多样性核算、自然资本核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资源资产核算实现了全民所有“矿藏、土地、林木、草原、湿地、水、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全覆盖,并已突破了“单一经济账”的实务边界,完成了以“资源、生态和社会”为内容的综合转向,适用于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需要的核算体系也正值建构之中。

  明确资源资产核算的制度定位是构建全民所有资源资产核算体系的关键。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链条来看,核算需满足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管理对“有什么、值多少、由谁管、怎么规划、怎么配置、收益如何、怎么考核、对谁负责”的信息需要,提供一套清晰的“家底账、收益账和责任账”;从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开发决策来看,核算要满足决策者对自然资源资产在“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四个动作所引发“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起伏的信息需要,为实施“保护开发部署、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提供决策参考;从实现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管理需求来看,核算应满足资源资产收益征收和分配管理对“确定有偿使用税率、协调中央与地方收益分配、引导差异化经营”的信息需要,为优化资源资产市场化配置提供解决依据。

  当前,随“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等专项统计和核算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资源资产核算的“制度逻辑、学理逻辑与实践路径”也渐趋成熟,立足于服务支撑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资源资产核算理论与实践探索也已步入新阶段。在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背景下,资源资产核算将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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