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按照中央部署,研究探索与推动如何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当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要全面理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关系。脱贫攻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我国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性推进“五个一批”,建立了脱贫攻坚的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体系,既大幅减少了贫困人口,也为国际贫困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是在脱贫攻坚前期取得重大成就的基础上,在更高层次、更新要求、更大目标进一步巩固前期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提升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推动国内大循环的形成和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运转,最终实现十九大确定的“两步走”的战略目标。

   二要充分发挥自然资源政策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发挥土地等自然资源开发政策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中,自然资源开发政策均占有重要篇幅,为各地探索运用自然资源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提供了政策依据。脱贫攻坚战实施以来,自然资源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政策支持上,“翻箱倒柜、倾囊相助”,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各方肯定和好评。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这一项政策,流转收益就达千亿元。多年来,自然资源部门在赣州等地区进行对口帮扶中不断探索与创新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工具,为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大力度开展政策扶贫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总结现有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经验,能动地运用自然资源政策,实现从政府主导向多方参与转变、针对性政策向整体性政策转变、外力帮扶向激活内生动力转变,壮大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形成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良好局面。

   三要进一步发挥好自然资源政策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的有效衔接作用。要在已有政策红利基础上,针对当前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政策升级。要从点上项目扶贫上升为区域规划扶贫,从临时帮扶措施上升为稳定的政策安排,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通过目标衔接、规划衔接、路径衔接、政策衔接与机制衔接,从目标导向、主体对象、政策内容、机制机构等方面,全面梳理和评价脱贫攻坚中已有的自然资源政策,研究这些政策如何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等类型,进一步明确其适用范围,提出保持、优化或调整的意见建议,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治理现代化,为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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