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资源资产的形成中,大多数自然资源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在产权明确、有需求的条件下,本身就构成了自然资源资产,可以直接开发利用,唯独隐型的矿产资源除外。矿产资源埋藏在地下,寻常看不见,偶尔有露头,要形成资产并开发利用它,必须以天然存在的自然资源为物质基础,进行勘查投入,查明矿产资源的数量和质量。这个投入反映了市场对矿产资源资产需求所表现的支付能力(货币),它被用来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运用地质理论和勘查技术,找到并探明矿产资源资产存储的地点、品种、数量、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等;二是运用科学技术,从矿物岩石中提取出所需的物质组份,即技术工艺上的经济可得性。这两个问题解决了,天然存在的矿产资源才能转化为人类所需要的资源资产,这就是矿产资源资产形成的路线图。这个过程主要包括三个节点:一是市场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二是客观存在这样的自然资源;三是人类智慧和能力,掌握了地质找矿的科学技术以及提取所需物质的经济可行的技术和工艺。因此,正是市场的需求和技术供给的能力,而不仅仅是天然存在的矿产资源,共同创造了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随着人类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和多样化,以及对矿产资源勘查技术的提高和资源提取技术的创新与突破,不断改变着矿产资源资产和非矿产资源资产的边界,促使矿产资源资产不断增加。从这个意义说,作为自然资源的矿产资源,其资产总量是动态的,“家底”在不断变化。这一点也是矿产资源资产区别于其他自然资源资产的特点。
矿产资源资产这种形成特点,应当引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对于其他自然资源资产,只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加以合理利用和保护就可以了。而对于矿产资源资产,必须关注矿产勘查投入,没有勘查投入,矿产资源资产的形成就无从谈起。这里有三个关注点,必须给予充分重视:
一是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应当坚持由使用矿产资源资产的企业去出资并操作勘查。企业用自己的钱,给自己找矿,既讲求效益,又讲求节约,这一点已被我国地质工作的改革实践所证明。这种体制和机制,对于矿产资源所有者而言是最合理的选择,因为其在不承担任何找矿风险的情况下,实现了矿产资源向资产的转化,何乐而不为。
二是要充分保护矿产资源资产两个权益主体的不同权益,即自然资源所有者的权益和勘查出资者的投资者权益。后者即矿业权,属用益物权,包括3个权能,即占用、使用和收益权。矿业权的转让,无论交易多少次,资源所有权是没有改变的。
三是要认清矿产资源资产的增量有两个来源,既可以通过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储量,也可以通过资源可得性的技术突破增加资产量。美国页岩气、中国紫金低品位金矿储量大增,都是资源可得性技术突破的成果。过去,我们对地质找矿的资源储量突破强调得比较多,今后应当更关注可得性技术突破的资源资产增量作用。而这个突破大多发生在矿山企业,应用性非常强。建议主管部门加强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有效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