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践行“国之大者”中展现海洋新作为
本刊编委 王芳
“国之大者”,就是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社会长治久安的大事,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海洋是国家的战略资源宝库和发展的重要空间,开发利用海洋、获取海洋资源和财富、建设海洋强国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支撑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选择和必然途径,这就是“国之大者”。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从国之大局、国之大要、国之大事等方面努力践行“国之大者”,为现代化建设和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强大的助推力。
服务国之大局,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走向海洋是国家强盛的必由之路,建设海洋强国是民族复兴的题中之义,“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设中国特色海洋强国要坚持与我国综合国力提升相一致、相促进,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相统一、相协调。建设海洋强国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把握大局、着眼长远,以超前的海洋战略意识为指导、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以海洋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海洋军事战略和政治战略为保障、以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综合治理为支撑,将海洋强国战略融入到民族复兴大业中,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强大的助推力。
把握国之大要,深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作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辽阔的海洋与广袤的陆地共同构成我锦绣中华“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美好画卷。开发利用海洋自然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美丽中国和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的整体性原则,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利用总体布局之中,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深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海和谐的美丽家园,让人民群众在和平安宁环境中,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和绿色安全放心的海产品,这是人们对美丽海洋和美好生活的共同期盼和向往,是新时代海洋强国建设带给中国人民的最大福祉。
做好国之大事,保障海洋安全和发展,实现强国富民战略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强国必须走向海洋,努力拓展新疆域,让海洋为保障国家安全和促进国家发展服务。一要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要在增强综合国力的基础上有效维护海洋权益和切实保障海上安全。要加强海上综合能力建设,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准备,全面保障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二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新型资源观,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坚持陆海统筹,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优化海洋产业空间布局,为海洋强国建设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三要加速海洋领域科技创新,着力推动海洋资源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推动海洋经济的绿色转型,让海洋科技为国家能源安全、食物安全、水资源安全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