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谋划矿业权出让工作 推进找矿突破
本刊编委 薛亚洲
矿业权出让是促进找矿突破、保障资源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科学谋划矿业权出让工作,成为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引领矿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矿业权竞争出让与中国特色地矿实践密切相关。1986年之前,我国矿产资源实行单一行政计划配置,即国家出资开展勘查工作,找到矿后由工业部门组织国有企业开采。1986年后,矿业权出让制度持续演进,先后经历了申请批准方式无偿出让(1986—1996年)、申请批准与招拍挂方式有偿出让共存(1996—2005年)、分级分类出让(2006—2016年)、全面推进竞争性出让(2017—2024年)四个发展阶段。2024年,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正式确立了矿业权全面竞争性出让制度。贯穿矿业权出让方式变化背后的原因,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年来的地质矿产工作实践出发,把握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地质矿产管理服务法律法规。
矿业权出让形势深受矿业发展周期的影响。2003—2011年,矿产资源需求旺盛,全国年出让探矿权数量在2000个以上,但“圈而不探”、炒矿现象突出。为此,国家集中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多、小、散”乱象,着手解决矿业权布局不合理问题。2012—2016年,经济结构调整,资源需求不足,矿业权出让数量逐步下滑。2017—2022年,矿业周期性低迷,生态环保要求提高,全面推进竞争性出让。综合因素引起勘查投资市场趋冷,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出让跌入低谷。2022年后,随着矿业市场筑底反弹,矿业权管理服务政策优化,国家加快探矿权出让。2024年战略性矿产出让数量创2013年以来新高。
矿业权出让成为保障资源安全的关键因素。在国际关键矿产供应链风险加剧的背景下,立足国内资源禀赋,加大战略性矿产矿业权投放,促进找矿突破和增储上产,成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战略举措。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加强调度,专项组织筛选出让区块,加大矿业权投放;资源大省加速布局地方资源“全链条”产业,新疆加快能源和紧缺金属矿产矿业权投放,推进塔河炼化一体化等资源产业向强向优转化;甘肃、四川、江西等省融合矿业权出让与地方经济发展。通过部省联动,在提高资源安全保障的同时,引导矿业经济成为地方发展的重要引擎。
推进找矿突破亟需进一步拓展找矿空间。经过长期高强度勘查开发,找矿难度越来越大,找矿空间不足,潜力区向偏远边疆和生态脆弱区转移,矿业权出让难度加大。同时,部分探矿权存续时间明显超出勘查周期,“圈而不探”挤占并使找矿空间闲置。因此,亟需探索优化“战略矿产优先、地面地下不同”的禁限区差别化管控方式,释放找矿空间。
进一步创新优化矿业权管理服务成为推进找矿突破的重要举措。一是实现地质调查与矿业权出让工作紧密衔接,将提交区块作为地调项目成果验收的重要指标,加快地质成果转化。二是研究制定区块筛选标准,优化筛选机制,科学筛选出让区块,动态更新出让项目库。三是建立矿业权占用费梯度递增制度,增加矿业权持有成本,遏制“圈而不探”。四是明确财政投资和社会投资关系,对找矿前景不明、市场资金不愿进入的区域,由财政出资勘查,降低风险;将找矿潜力好、风险低的区块优先向社会投放,调动市场积极性。五是完善矿业权招标出让指引,采取增加成矿条件复杂区块的勘查方案权重、紧缺矿产的勘查进度权重、生态脆弱区区块的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权重、低品位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权重等措施,与资源特点相适应,因地制宜利用好招标方式出让矿业权。